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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毕业生可享受什么住房补贴?

02-08     浏览量:66

丽水市毕业生可享受住房保障类补贴:

购房补贴

补贴对象:2020年1月1日以后,与市本级、莲都区、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、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,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5年内在丽水市区、莲都区、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,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。

补贴标准:博士研究生每人50万元;国内“双一流”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35万元;国内“双一流”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25万元;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万元。

咨询电话:0578-2263608(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)

租房补贴

补贴对象: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(学位)的毕业生,且首次享受补贴时毕业未满3年。

补贴标准:每人每年6000元,不超过3年。

咨询电话:0578-2263608(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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